3月12日,葡萄牙“黄金居留”修订案获国会审核多票通过。新方案就“黄金居留”政策的审批程序进行了七项修改,并增加了关于投资门槛的三项新条款以及在较落后地区的投资优惠方案。而葡萄牙左派联盟递交的关于废止“黄金居留”政策的提案遭到一致否决。
“黄金居留”政策修改的其中一部分是加强审批程序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将由内政部总监察部定期调查“黄金居留”相关政策的实施状况,由葡萄牙移民局指定一份关于“黄金居留”政策的《审批程序处理手册》,当移民局认为有需要的时候,将会对申请证明文件进行验证。如果是投资购买不动产的话,需要提交该不动产的产权证明,以便将房产交易额与地税登记额对比,防止税务欺诈。
与此同时,“黄金居留”还新增了三项投资渠道,包括:在葡萄牙全国科研系统内,向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投资35万欧元或以上;在文化艺术创作(电影、音乐、绘画展览等)、修复或维护文化遗产项目上投资35万欧元或以上;购买或投资旧区重建项目的不动产,投资额不低于50万欧元。
至于原来规定的三项常规投资渠道则保持不变,包括购买50万欧元或以上的不动产、在葡萄牙银行存款100万欧元或创造10个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