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国内,想把一个孩子养育成人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都说加拿大社会福利健全,生活质量高。移民加拿大后的中国妈妈,却觉得在加拿大养孩子比较幸福。如果因怀孕、生孩子、刚领养小孩或要照顾初生婴儿而无法工作,就可以申请领取怀孕及育儿津贴。

怀孕津贴

怀孕母亲最早可在预产前八个星期开始领取怀孕津贴,申请人须经过两星期的等候期才可以开始领取津贴金。因此,怀孕母亲最早可在预产期之前的十个星期放产假,然后立刻向加拿大服务处的就业保险办事处申请怀孕津贴金。亲生母亲于申请怀孕津贴金时,可同时办理申请育儿津贴。怀孕津贴最多只可领取十五个星期,但会在婴儿出生后十七个星期停止发放。若婴儿因健康问题而要住院的话,这十七个星期的期限可延长,直至婴儿出院回家,但不可拖延至超过婴儿出生后的五十二个星期。无论如何,怀孕津贴最高也只可领取十五个星期。

育儿津贴

婴儿的亲生父母或领养父母可领取高达三十五个星期的育儿津贴,使其能留在家中照顾初生婴儿或被领养的儿童。这津贴可由母亲或父亲一人领取或父母两人共同分享。只要一方已接受两个星期的等候期,另一方就不用履行这条件。假若母亲已在领取怀孕津贴时经过两个星期的等候期的话,在领取育儿津贴时也不用履行两个星期的等候期。育儿津贴最早可从婴儿出生日或领养儿童回家后当天起领取,这三十五个星期的津贴金是不可以超越他们出生后或回家后的五十二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