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使用性质的相近,相信很多人会将港澳居民居住证(以下简称“港澳居住证”)和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以下简称“回乡证”)搞混淆,所以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知识盲区。“港澳居住证”与“回乡证”具体来说有什么区别呢?

这两张证件都是由公安机关依法为港澳居民制发的证件,这两种证件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公民身份号码

公民身份号码按照国家标准来编制,与内地其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编制。香港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使用810000,澳门居民公民身份号码地址码使用820000;

制发依据

“港澳居住证”发放的依据是《港澳台居民证申领发放办法》,而“回乡证”的依据是《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

签发年限

“港澳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回乡证”根据申领人的年龄而定,年满18周岁的,签发10年有效通行证,未满18周岁的,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

功能定位

1)“港澳居住证”主要是为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参加社会保险、劳动就业、上学、就医等权利;

包括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如:

a)、义务教育;

b)、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c)、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d)、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e)、法律援助;

f)、其他法律服务。

同时,还可以享受九个方面的便利:

a)、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登记;

b)、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c)、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

d)、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e)、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f)、以及在内地住宿;

g)、乘坐国内航班,火车等交通运输工具;

h)、办理银行、保险、证券和期货等金融服务;

i)、与内地大陆居民同等待遇购物。

2)“回乡证”实质上是一张旅行证件,为提供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来往内地的一个身份凭证,并不具备港澳居住证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