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资移民的依据是根据日本国入管局移民法规定,外国人在日本投资有权取得永久居留权。

日本投资移民的申请条件

移民申请人在日本投资创设有利于日本经济的商业性企业,并创造2个全职的日本工人就业机会,即可获发一年期的条件式居留签证。一年届满前90天,若移民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仍存在,可申请一个3年期的居留签证,3年后即可申请成为永久居民。投资额为日元1000万元。

申请条件及资料:日本投资移民项目允许外国投资人、配偶及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通过投资相当数量的资金,而获得日本永久居民签证(绿卡)。投资类居留签证的主要精神是:外国投资者只要在日本境内投资1000万日元以上设立企业,并创造2个就业机会,就可获发一年期的有条件移民签证。若一年届满前90天,该项投资行为仍存在并运转正常,则投资者可申请一个3年期的长期居留签证,并在3年后获得正式的永久居留权。

申请条件:1、申请人必须年满30岁。2、申请人不必有任何学历,经商或工作经验的背景。3、此投资可直接创造2个工作机会。

日本永久居民介绍永居就是不改变自己的国籍,仍然在日本作为外国人合法的长期居住的资格,因此获得永居权的外国人仅仅在日本有效,出了日本去第三国或者入境中国与通常的中国国籍者完全相同,因为仍然持中国护照,获得永居权在美国是一张绿色的永久居留卡,所以俗称绿卡。

在日本,永居的定义其实是一种无期限签证,因此没有特别的卡证,而是在你的持有护照上像其他种类的有期限签证一样盖一个章。如果你的护照到期需要更换,那么实际上新护照上没有这个日本给你的永居的证明,事实上你还是要带着新老两本护照去重新盖章,但是手续简单,也无需费用。永居者与日本人的区别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方面存在区别。

首先必须清醒的是永居仅仅是获得一种资格,而并非束缚,也就是说你即使获得永居权也可以有意识或无意识地随时放弃这个权利。同时由于永居权也是一种签证,一种特殊的无期限的签证,因此凡是签证都可能存在被强制取消,甚至作为外国人驱逐出境的可能,比如从事间谍等危害日本的活动,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等等。所以这是有条件的永居。

有意识的放弃最简单的例子就是你在日本失业了,长时间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无法生活,或者你的事业活动已经在日本失去意义,而母国却有很大的发展,事实上你只能长期在母国生活,这本身就失去了永住日本的意义。

无意识的放弃是指虽然居住权是永久的,但是由于仍然是外国人,所以你离开日本时必须办理外国人再入境许可,不然即使你有合法的日本签证(包括永居签证)都不能再入境日本,但是由于再入境手续的有效期是获得后3年内有效,也就是说再入国许可并不是永久性的,因此你一旦办理了再入境手续离开日本后,如果三年之内不返回日本的话,你的日本永居权也自然消亡。

获得永居权的中国人,入境中国时,由于持中国护照,所以手续与普通中国人一样是中国国民,无需申请中国签证,从这个意义上说华侨是指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中国国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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