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医疗制度的着眼点,是建立一个人人都可以负担得起的医疗保障体系,既不让百姓因为贫穷而看不起病,又不让医疗资源因过剩而白白浪费。
尽量少花钱,又要让百姓病有所医。从新加坡的医疗实践看,确实达到了这些目标。
个人人保健储蓄账户避免资源浪费
一直被大家诟病的西方医疗排队问题,其实源于免费的医疗服务。因为不要钱,稍有不适就去看一看,极大的占用了医疗资源,反而让真正有需求的人无法及时医治。新加坡则很好的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1984年前,新加坡的医疗制度承袭了英国殖民地时代的旧制,政府为民众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让人人享有健康保障。
随之而来的是医疗需求不断膨胀,医疗领域浪费严重,政府的负担也越来越重。
为改变这种状况,1983年,新加坡政府发表了《国家医疗计划》,开始对医疗制度进行改革。国家医疗计划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个人保健储蓄账户。
从1984年起,每个新加坡人都必须将每月收入的6%~8%存入个人保健储蓄账户,雇主和个人各负担一半,直至退休。类似于中国的医保。
这一制度是强制性的,所有账户由公积金局统一管理,账户里的钱用于个人和家属的医疗支出。这是新加坡医疗的第一层保障。
健保双全为重病患者提供资金保障
和我们的医保一样,如患重病及长期慢性病,账户里的金额远远不够开支。为解决这类病人的医疗费问题,1990年,新加坡政府推出了健保双全计划。
根据这一计划,新加坡人进行重病及长期慢性病医疗投保,保费不用额外花钱,直接从个人保健储蓄账户中支出,由政府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承办。
类似国内的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不同的是,这个商业险是用医保账户里的钱买的。
为了提高参加健保双全计划的人数,提高保费基数,从而降低每个投保人看病时的花费,政府建立了一种自动进入机制,凡是个人保健储蓄账户拥有者,如果不事先申明,就会自动加入这一计划。
由于参与者众多,筹集了大量资金,生重病或长期慢性病的情况下,患者就可以享受到高额的赔偿金,减轻医疗负担。
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急国民之所需,在新加坡得到了充分体现。这是新加坡医疗的第二层保障。
政府补贴实现医疗100%覆盖
1993年,新加坡政府从财政盈余中拨出两亿新币作为启动资金,成立了保健基金,帮助那些没有个人保健储蓄、或储蓄金额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的贫困群体。
需要保健基金援助的病人,通过社区提出申请,经保健基金医院委员会评审后,会得到医疗救助金。
批准率高达99.6%,也就是说,困难群体只要提出救助申请,一般都会得到批准。这是新加坡医疗的第三层保障。
在保健基金之外,政府还提供额外的医疗补帖:
对住院病人进行补贴
对政府诊所进行诊疗补贴
对糖尿病、高血压等长期病症者进行护理补贴
对低收入家庭进行医疗救助等
医疗补贴分级实现医疗公平
新加坡的住院病房根据硬件不同分为A、B1、B2、C等级。根据患者选择病房的等级,确定补贴金额。不同级别的病房收费差别很大。
A级病房有空调、电视机、独立的卫生间等设施,一间房只安排一至两张病床;享受的医疗补贴金额为0,且收费较高,每天的收费高达370新币。
C级病房是开放式的,一间房内病床数可达八张。C级病房每天的收费只有36新币。且享受的医疗补贴比例最高达80%。
病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选择不同级别的病房,政府根据病人的选择,给予不同比例的住院补贴。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对住在不同等级病房的病人,医院的治疗安排和医生的分配并没有差别,除了病房环境,享受到的就医待遇,是完全公平的。
通过病房分级和病人的自由选择,新加坡既保证了穷人看得起病,又保证了富人能够获得自己想要的较好的医疗条件;既维护了基本的医疗公平,又体现了一定的差别,使穷人和富人各得其所。
鼓励竞争提高医疗质量
新加坡的医院同样分为政府医院和私立医院两种。不同的是:
在门诊医疗层面,80%的医疗服务由私人提供,政府提供余下的20%,每个社区有多个诊所,居民看病十分方便。
在住院治疗层面,情况相反,80%的医疗服务由政府提供,私立医院提供余下的20%。
这是因为门诊医疗的专业要求相对较低,私人诊所之间的竞争,可以使居民享受到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而在院治疗方面,由于医疗条件要求相对较高,政府发挥主力军作用,私立医院只作为补充。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政府鼓励医疗机构之间展开适度的竞争,但反对恶性竞争。
政府对各医疗机构的服务价格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通过搜集病人的反馈意见,定期对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作出排名,并公之于众。
1999年,政府通过整合组建了国立健保集团和新加坡保健服务集团。
国立健保集团有四家医院(国立大学医院、板桥医院、亚历山大医院、陈笃生医院),两个专科中心和九个综合诊所。
新加坡保健服务集团有三家医院(中央医院、竹脚妇幼医院、樟宜医院),四个专科中心和九个综合诊所。
两个医疗集团相互竞争,使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双向转诊解决排队问题
为减少医疗资源的浪费,新加坡的医院和医疗诊所之间有着明确的分工。
医院负责住院病人的治疗,诊所负责日常小病的医治。病人一般先到诊所就诊,如需要住院治疗,则由诊所医生开单转入到对口的医院。
反过来,医院亦可将病情不重,或处于手术恢复期的病人转到诊所就诊。
通过相互转诊,即防止了病情延误,又防止了小病大医,最大限度地发挥医疗资源的作用。
新加坡人每年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不足GDP的4%,这远低于西方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支出比例,但是病人对于公共医疗机构的满意率达到76%,又远高于西方发达国家。这些数字,显示出新加坡医疗制度的不同,和巨大的成功。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看中新加坡法律和制度管理创造的公平环境,不管是医疗上,教育上,还是商务方面,凡是有规矩可循,有法可依,给了大家充足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