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内地人士移居香港,常用的方式有香港优才计划、香港专才计划、以及香港留学等。其中,优才计划因申请前无雇主工作要求,无职业信息列表限制,“人才清单”加分等优点而更加备受人们欢迎。

不过,很多通过优才申请的内地朋友,虽然香港身份的便利令人心动,但在内地多年积累起来的事业、人脉也不是想放弃就放弃的,他们拿到香港居民身份后既想生活重心依然在内地,却又怕不在香港常住影响拿永居。

于是,就有很多小伙伴产生了这样的疑问:通过优才计划移居香港后是否一定要在香港居住呢?是否可以经常返回内地?

香港优才申请成功后一定要在香港居住生活吗?

其实,朋友们之所以有这样一个担忧,究其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对申请香港永居的“通常性居住”的要求不理解。

我们先来了解下申请香港永久居留权的条件,大陆居民如果你想获得香港特区护照必须先成为永久居民申请护照,护照或永久居民,并在资格作为同时应用如下:

我们从《基本法》中可以通过看到,具备下列工作条件因素之一的中国社会公民,即有资格申请企业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提供身份证:

香港永居申请条件

1.出生于香港,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上述分析说明,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赴港定居,在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之时都有自己一个重要前提基础条件,那就是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7年或以上。

那么,如何被认为是“通常居住“?

如果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人民居住(例如我们读书、工作或居留等),不论学习时间进行长短,都会被中国香港入境处视为企业通常居住在香港。如果学生只是一种暂时不在香港,仍会被视为是通常居住在香港。

在决定是否不再正常居住在香港时,视个人情况和不在香港的情况而定,包括:

1、不在中国香港的原因、期间及次数;

2、他是否在香港有惯常居所;

3、就业由一家位于香港的公司;

4、主要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所在。

什么发展情况可以不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

(一)在香港的任何时间内:

1、其后不论是否获入境事务处处长授权,均非法进入香港及留在香港;

2、违反逗留在香港逗留的任何条件的情况下;

3、以难民进行身份可以留在中国香港,或被羁留在我们香港以等候甄别难民身份或遣离香港;

4、作为合同的工人留在香港政府输入外劳计划下;

5、受雇为外来家庭佣工(指来自中国香港问题以外其他地方者)而留在香港;

6、根据《领事关系条例》继续留在香港担任领事人员;

7、以驻港部队成员身份留在香港;

8、中央人民政府以政府旅行证件规定的持有人在香港逗留的身份。

(二)在任何期间,依据法院判处或命令被监禁或羁留

香港额达人才计划项目顾问提醒:如果你想在香港证明连续七年“普通居民”,申请人提供以下已经证明功效:如学校文件,就业证明,正式收据,银行对账单,所得税等各种税费。

看完的解析,小伙伴们应该我们不难理解,通过优才拿到香港社会居民进行身份后,并非具有一定就是要在香港经济连续居住7年才能拿永居,期间企业可以选择离开香港的。所以,小伙伴们可以更加放心啦~优才续签和香港永居申请的条件发展并不是很苛刻,大部分的朋友都能得到满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