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泰国《世界日报》编译报道,泰国移民局表示,凡持观光签证、落地签证或过境转机签证入境的外籍人士,其签证有效期因新冠肺炎疫情宽限至9月26日,但必须在限期前离开泰国。

《民族报》报道称,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后,各国为防疫实施旅行限制,造成许多外籍人士滞留泰国。然而泰国内阁日前已再度核准,延长上述身份外籍人士在泰停留时间至9月26日。

外籍人士若要继续留在泰国,务必准备相关文件呈报移民单位进行申请,否则就得出境。此外,长期居留的外籍人士也要在指定期间内办理90天报到。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第一,凡观光签证、落地签证或过境转机签证的持有人,以及其他获得签证大赦至9月26日的人士,请做好当天以前离境的准备。但有两项特例,包括“疾病”或“其他特殊因素”。

若因“疾病”因素而无法在9月26日前离开泰国,必须备妥医疗证明或相关文件,供各地移民局办公室查验。

“其他特殊因素”是指国际航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持续未通航。请联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以核发确认信函,申请暂时居留证明,并将相关文件送交各地移民局办公室进行审核;但每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天。

第二,至于其他长期签证持有人,也必须赴各地移民局办公室办理续签,各项续签措施将从9月27日起生效。为避免届时人潮拥挤,建议申请人可提早前往办理。

第三,所有原本应该在3月26日至7月31日之间办理90天居住地报到者,请于8月1日至31日间,通过指定渠道重新恢复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