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入境事务处前段时间公布了优才计划第53期甄选结果,有237名申请人获得了配额,至此,香港优才计划2019年度甄选结果已经全部出炉。

香港入境事务处每个季度都会公布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甄选获批名单,四个季度的获批人数分别是:第一季度(50期)总人数158人,第二季度(51期)193人,第3季度(52期)286人,第四季度(53期)237人。2019年一共有874位申请人成功获得配额,比2018年的555人多了319人。

近来不少内地人士通过香港优才、香港专才等途径赴港定居,而按照香港特区法律的规定,移居香港后,如果想要申请成为香港永久性居民和拿到特区护照的话,则必须符合《入境条例》的相关规定,并且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

不管是来自内地还是其他地方,对于绝大多数来香港定居的人而言,在获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之前,都必须在香港通常居住不少于7年。当然,这项规定不适用于本身已经是香港永久居民的首次来港人士,比如那些在香港境外出生,但父亲或母亲在其出生时已经拿到香港永居身份的中国公民。

那么问题来了,对于非永久居民而言,“连续通常居住”是什么意思呢?如果不在香港常住,还能拿到香港永久身份吗?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在福利上有什么区别?

我们先来说第一个问题。有些朋友可能会陷入一个误区,把“连续通常居住”理解为只能在香港居住,误以为在拿到永居身份之前,除了香港,哪里也不能去。事实上,香港优才计划要求的“通常居住”并不是不能出境,而是指符合相关规定,并且连续通常居住于香港不少于7年,这个“通常居住”并不是只能居住于香港。只要申请人以香港生活为中心,对申请人留港的时间长短是没有明确规定和限制的,这种灵活性给了申请人一定的自由。

只有明确香港入境处对于“通常居住”的审核标准,才能有助于在香港优秀人才入境计划中顺利续签,直到获得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便不再受居留限制。

根据《入境条例》第2(6)条规定,香港入境处在审核"通常居住"主要的考虑因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申请者不在香港的原因;

2.在香港是否有惯性住所;

3.家庭主要成员是否在香港居住(包括配偶及子女);

4.是否受雇于以香港为基地的公司;

5.是否有合理收入以维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6.是否合法、按时报税。

以香港优才计划为例,综合计分制的签证年限发放为2-3-3模式(即2年+3年+3年)。也就是说,在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之前,需要办理3次签证。第一次逗留签证可凭申请成功后,入境处发放给主申请人的《原则上批准通知书》办理为期两年的逗留签证。此外,剩下两次香港优才计划续签都必须符合香港《入境条例》的条件方可办理。

有的居民获批后,因为工作原因或其他因素导致无法长期在香港定居生活,在申请续签的时候,有可能会因为不符合香港的《入境条例》而被拒绝,遇到这种情况要怎么让香港入境处信服自己确实是"通常居住于香港"呢?也就是上述的第二个问题,如果不能在香港常住,还能拿到永居身份吗?

别担心,根据“通常居住”的考虑因素,可以视情况提供以下几种资料证明自己是“通常居住于香港”即可:

1.子女在港就读证明(成绩单、学生手册等);

2.惯性住所的通讯住址(自购、租赁或亲友住址皆可);

3.在港购买车辆、上牌及香港驾照证明;

4.香港手机在香港电话网络的入网证明;

5.公用单据(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

6.金融机构单据(银行月结单等);

7.香港信用卡及按时还款记录证明;

8.在港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

9.社群服务(慈善集团、商会、私人会籍等);

10.香港公司委派雇员于外地工作的相关证明;

11.聘请专业人士证明(家庭医生、律师、会计师等)。

其实,只要你是合法、自愿和以定居为目的在香港居住,不论时间长短,一般都会被视为通常居住在香港。所以当你拿到首次两年的逗留签后,就算由于种种原因你暂时不能在香港居住,但只要把生活工作重心放在香港,仍然可以证明自己“通常居住”在香港。

前面说到,优才签证是2+3+3模式,为了能顺利续签,建议大家最好在香港能稳定工作和生活,居住时间越久越好。如果跟香港的联系太少,会影响后面拿香港永居身份。

最后再说说,香港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在福利上有什么区别?

香港非永居身份被称为香港居民身份,通过香港优才、专才等途径移居香港的内地人士,最开始拿到的就是香港居民身份,之后以2+3+3的模式续签,“通常居住”满7年后,再申请香港永居。

香港永久居民和香港非永久居民在社会福利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区别:

两种身份在教育和医疗两方面无差别,基本一致,都可以享受香港的教育资源和医疗福利。主要区别是特区护照、房屋权益、公务员资格、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等方面。

中国籍的香港永久居民可以获得香港特区护照,可以免签/落地签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于喜欢旅游和因公需要经常满世界飞的人来说,香港护照可以省去很多办理签证的麻烦。

非永久居民仍然需要前往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领事馆申请签证,不过,在香港更容易申请发达国家的签证,比如美国、加拿大、欧洲国家等。

香港永久居民和非永久居民在房屋权益上同样有差别。低于特区政府规定的收入水平以下的永久居民可申请公屋,非永久居民无资格申请。如果购买普通住宅,在实行新税收政策之后,永久居民购房需缴纳印花税税率为1.5%,非永久居民被视同非港人,购房需要缴付30%的买家印花税。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及公务员资格:只有永久居民才能依法享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此外,特区公务员事务局根据《基本法》第99条规定,明确在1997年7月1日或以后受聘的公务员,必须是香港永久居民。非永久居民不能应聘香港公务员职位。

除了上述区别,对于个别群体来说,香港永久居民身份有一些相应的便利,比如在内地经商,永居身份可能享有部分便利和优惠。

香港优才计划自2006年公布实施以来,吸引了很多优秀人才定居香港,究其原因在于中西融汇的文化交流和成熟高效的自由经济体系,这也为很多内地人士与世界接轨提供了一条便捷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