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目前美国依然处于新冠肺炎疫情的风口浪尖之上,而且美国的移民政策现在也是风云波动,呈现出逐渐收紧的趋势。但是不可否认,美国的强大经济实力和巨大的发展空间,还是给了很多移民申请者以动力,每年选择申请美国移民的人数依然居高不下。那么今天小编为大家解读下高端人才最为青睐的美国EB1A杰出人才政策。

相对于一般技术工人,高端人才在职业移民申请中具有更多的优势。职业移民第一类优先中的“杰出人才”(EB-1A)可谓职业移民申请的最佳选择。之所以如此,原因有三:

·EB-1A不需要劳工许可证申请程序。

在第二类优先(除NIW)申请和第三类优先要经过劳动认证计划。第一步向劳工部(DOL)申请劳工证。一旦获得批准,然后进入第二步,提出I-140申请。一旦绿卡名额优先日排到之后,然后到第三步,提出I-485申请。相比之下,EB-1A不需要劳工证,并直接提出I-140申请。这不仅简化了应申请环节,并缩短申请时间,降低了申请费用,同时也大大降低了移民申请的不确定性。

虽然EB-1A有着以上这些长处,是职业移民申请中的上策,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提出EB-1A申请。从法律上讲,只有在优秀人才的专业领域,才有资格申请EB-1A。因此,申请人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条件和能力。

·EB-1A受职业移民排期的影响比较小。

目前,对于在中国内地出生的申请人来说,只有三个优先类别中的第一优先类别(EB-1)名额比较充足。第二类和第三类优先事项都需要等候。虽然职业移民申请人仍可在无配额的情况下提交I-140申请,但在I-140申请获批后,他们必须等候有配额之后才可提交I-485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EB-1A将有突出的优势。因为EB-1A目前有名额,申请人可以提交I-140的同时递交I-485申请。一旦I-485被批准,绿卡申请过程就可以画出一个完美的结局。因此,选择EB-1A可以显著缩短申请时间。

·EB-1A不需要通过美国雇主提供支持,完全不受制于雇主。

相比第一类优先中的另外两种选择,不限制雇主是EB-1A的另一优点。申请人在递交EB-1A申请前后和申请被批准前后,你可以随时更换雇主。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提出EB-1A申请时,甚至不需要在美国有工作。

相关法律要求EB-1A申请人在绿卡批准后继续在该领域工作,但在申请时不要求EB-1A申请人在该领域工作。因此,法律只要求EB-1A申请者在申请时证明其“打算”继续在这一领域工作。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必须至少提供上述十项证据中的三项,以证明其已达到该领域的最高水平。在EB-1A程序审理中,移民局更多地关注在每个条件下提供的证据的强度,而不是申请人是否至少满足了三个条件。

总而言之,相比目前美国移民的其他项目,EB-1A不但申请时间更短,而且申请门槛也相对比较低,加上并不需要受到美国雇主的诸多限制。所以对于很多想要尽快拿到美国身份的申请者来说,不失为一个最佳的移民选择。大家可以根据该项目的申请要求及杰出人才细分,看看自己是否符合该项目的申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