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计划收紧入籍政策,增加外国人获得德国护照的难度,也就是说,将来外国人要入籍会更加困难。而且,计划中的收紧措施还将影响大批儿童的入籍。

外国移民入籍德国后,他们被允许参加选举并共同决定德国的政策方向。因为德国表示对那些某种程度上不合适成为德国公民的人没有兴趣,所以并非每个想要入籍的人都能获得想要的德国护照。

除了现有的规定之外,不久还将添加更多的障碍:联邦政府计划在吸收移民入籍和实施其他一些新法规之前更好地澄清相关人士的身份。相应的法律草案是由联邦内政部制定的,目前正在部门定案中,并将在夏季移交联邦内阁通过。

对于最初向德国隐瞒其真实身份的移民,入籍将变得更加困难:用虚假身份在德国生活的岁月不计算在内。这一点很重要,因为外国人必须在德国居住八年才能申请德国护照。如果他进入德国时就提交了错误的祖籍国或错误的名字,几年后又暴露出这种身份的欺骗,那么在入籍决定中就不会考虑这些“错误身份所涵盖的居住期限”。

即使还没有准备入籍,也影响居留的申请。通常,外国人最初在德国会获得临时居留许可,然后在入境三到五年后申请无限期的居留许可。根据新法律草案,如果身份有欺诈,那么居留许可都申请不下来,因为新法律里面规定“澄清身份和原国籍是颁发居留许可的强制性要求”。

第三,这个障碍涉及身份欺骗者的孩子。自2000年对公民法进行重大改革以来,在德国由两名外国父母所生的孩子,如果父母一方已经在德国生活了八年,那么孩子通常从出生时就会获得德国护照。在法律上,明确父母的身份应该是孩子获得德国国籍的先决条件。而在新法律下,父母的身份都有疑问了,那么孩子自然不能自动入籍了。

此外,将减少现有规则下的双重国籍公民。目前,叙利亚人和阿富汗人在获得德国护照后仍能保留其旧国籍。而新的草案说,将来,难民和有权得到庇护的人保留双重国籍“不应再被普遍接受,只有在不能合理地期望他们退出祖籍国的情况下(如不能提出退籍申请)才能保留双重国籍”。

根据对目前德国户口登记册的分析,现在大约有430万德国人至少具有双重国籍。德国公民法仅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出现多国籍。即使在千年之交进行的国籍法大改革中,也再次强调“在归化过程中避免多国籍的原则”是合理的。

当然,这个草案只有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定案和通过后,才会真正实施。但是联邦内政部表示:立法变更至少能减少入籍过程中的虚假陈述,从而为德国社会提供更高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