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蓝卡详解

欧盟蓝卡是德国为了贯彻欧盟的高科技人才指令而引入德国居留法中的一种居留形式。德国将蓝卡规定于居留法第19a条中。因为蓝卡的申请相对简便,所以一出台就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下面将为大家介绍一下蓝卡的具体规定。

1申请人

德国蓝卡申请人必须是欧盟之外的第三国国民,但申请人可以在欧盟之外的第三国提出申请欧盟某国的蓝卡;亦可是申请人已经居住于欧盟某一国,而申请另一欧盟国家的蓝卡。

但是,蓝卡规定不适用于在德国拥有难民身份,正在申报难民的,或者是持有“容忍居留”的外国人。

同时,蓝卡规定也不适用于派遣或者是人员交流这两种情况。

2学历要求

蓝卡申请人必须提供完成高等教育证明。如果高等教育并非在德国完成,那么该高等教育是被认可的或者与德国高等教育是具有可比性的毕业文凭。

对于申请人的学历是否是被德国所承认,或者是否是与德国大学学历同等的问题,可以通过上网查询的方式得到解决。通过网上查询的方式可以确认申请人所持有的高校学历是否被德国所承认,或者所学专业的文凭是否与德国的文凭同等。

3工作合同

蓝卡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提供一个工作邀约证明或者提供已经成立或前期的工作合同,而且合同中所规定的工资必须达到一定的数目方可申请欧盟蓝卡。

比较重要的是该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必须和蓝卡申请人所学专业及后续的工作经历相匹配,从事与其专业资质相关联的工作,也就是说蓝卡工作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中有一些需要申请人是用自己专业知识的地方。

4工资收入

2016年,可以申请蓝卡的工资数目为毛年收入49,600欧元。然而对于某些紧缺专业,比如数学家,自然科学家,工程师,医生(不包括牙医),IT专业人士等,可以申请蓝卡的毛年工资数就降为38,688欧元。

如果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固定工资数没有达到申请蓝卡的工资标准,但是在合同中同时又规定了一些固定的奖金补助等,那么这些固定的奖金补助是可以计算到固定工资中。只要这些相加达到了申请蓝卡的标准,那该雇员也有权申请蓝卡。

符合这些要求的蓝卡申请,根据德国居留法第规定,不需要通过劳工局的审批。从这个方面来看,蓝卡的申请比一半普通的工作居留的申请要简便许多。因为如果劳工局参与审批的话,他们需要进行具体的劳动市场审批,也就是说他们需要考察是否有同等学历,同等技能的德国人,或者其他欧盟成员国的公民可以从事该项工作。

5语言要求

蓝卡申请人在申请之时不需要出具自己的德语语言水平证明。德国移民局在审查蓝卡申请之时也不会考虑申请人德语水平问题。

6蓝卡签证的时间

第一次签发的蓝卡,如果工作合同是无限期的话,那蓝卡有效期最长为四年。

在拿到蓝卡的头两年,蓝卡持有人在更换工作的同时,必须向移民局进行申报,并且申请将蓝卡上的绑定工作岗位的规定更改为新的工作岗位。此时移民局还需要审查新的工作关系是不是符合申请蓝卡的条件。如果新工作仍然符合蓝卡的条件,那么申请人就有权根据德国居留法的19a条第四款的规定要求移民局颁发针对于新工作的蓝卡。这个更换工作岗位的蓝卡申请也不需要通过劳动局的同意。

过了两年的期限之后,蓝卡的持有人就可以不经过移民局的批准而从事任何符合蓝卡规定的工作。也就是说蓝卡持有人在拿到蓝卡两年之后可以自由选择与自己所受教育相匹配的任何高技能工作,而不需要再经过移民局的审批;同时新工作的薪酬还是必须达到蓝卡的规定。

如果蓝卡持有人在持有蓝卡期间失业了,那么他有权在三个月之内继续寻找一个新的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失业时间没有超过三个月,那么这段失业的时间不影响蓝卡的继续有效。找到新的工作之后,如果该申请人持有蓝卡还没有满两年,那么就需要按照上文所述的程序向移民局申请换发。如果已满两年的就不需要再申请换发了,因为绑定工作岗位的限制在两年之后就取消了。

7蓝卡的优点

较长的外国逗留时间:

根据德国居留法第51条第10款的规定,蓝卡持有人和持有人的配偶可以在第三国逗留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居留许可不会因此失效。

配偶和子女家庭团聚:

蓝卡持有人可以申请其配偶和子女来德国家庭团聚。同时在申请配偶家庭团聚时,配偶不需要向使领馆出示A1的语言证明。

蓝卡持有人的配偶来德国之后,就可以立即得到一个不受限制的工作或者从事自由职业的许可。

如果蓝卡持有人参加的是公立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那么他的家庭成员可以一同参保,并且保费不会增加。简单的来说,就是蓝卡持有人的家庭成员可以只交一个人的保费,而享受全家的医疗保险。

蓝卡持有人的孩子有权力申请德国的儿童金,2016年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的小孩金为每个月190欧元,第三个小孩为196欧元,之后的每个孩子都可以领到221欧元。除此之外,蓝卡持有人的学龄儿童享受与德国当地的学龄儿童相同的免费义务教育。

申请长居的时间:

根据德国居留法第19a条第六款的规定,蓝卡持有人在拿到蓝卡33个月,同时也交纳了这么长时间的养老保险之后,就可以拿到长期居留。只要条件符合,蓝卡持有人就有权要求移民局颁发长期居留。这种情况下,移民局没有自由裁量权。

但是如果蓝卡持有人通过了德语语言考试,并且拿到了B1的证书,那么拿长居的时间就相应的缩短为了21个月。

德国居留法第19a条第六款规定在上述的33个月或者21个月之内必须从事第19a条第一款里所规定的工作。把这两个规定连在一起就可以解读为,蓝卡持有人只有在整个33个月或者21个月之内所得到的工资不能低于第一款所规定的工资数额。

同时根据德国内政部2015年颁布的有关使用居留法第19a条之蓝卡办理的指导意见中的规定,蓝卡持有人在此次蓝卡申请之前拥有蓝卡的时间也被计算在申请永居的时间之内。另外如果蓝卡持有人之前虽然持有根据德国居留法第18条第四款之规定所颁发的普通工作签证,在满足下列几个条件之后,这个持有普通工作签证的时间也可以被计算在蓝卡可以申请永居的时间之内。

同时该蓝卡持有人还必须拥有大学毕业证书。

欧盟内部自由迁徙的权利:

根据欧盟蓝卡的规定,欧盟其他国家蓝卡持有人在拥有蓝卡18个月之后就可以携其家人一起迁居其他欧盟国家,比如德国,在符合蓝卡申请条件的情况,向该欧盟成员国(德国)提交蓝卡申请。

蓝卡持有人也可以先行移居其他欧盟国家,同时在移居之后的一个月之内提出换签申请。也就是说持有欧盟别的国家的蓝卡的人士可以直接由其他欧盟国家进入德国,然后在德国想要落户的城市移民局直接申请换发蓝卡。不需要再履行别的手续。

当然上面所说自由迁徙的权力的前提条件是该申请人必须拥有其他欧盟国家的蓝卡。也就是说他持有的其他欧盟国家的居留卡上必须表明是居留种类是欧盟蓝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