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宣布加拿大《公民法》将对“父母”的定义进行重大修改!

主要修改内容是,即使是非血缘关系但在孩子出生时具有合法监护权的加拿大公民父母,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将自动获得加拿大国籍。

简单来说,只要是父母双方(任意一方)是加拿大公民,孩子即使出生在海外,哪怕是领养的也能获得加拿大国籍。

在当前的《公民法》下,哪些人可能成为加拿大公民呢?

1.出生在加拿大本土的(无论父母是否为加国公民);

2.通过各种合法途径申请成为加拿大公民;

3.父母双方或任意一方为加拿大公民的(父母必须在加拿大出生),但是子女在海外出生。

此次的加拿大《公民法》修改针对的就是这第三种情况中对“父母”的定义。

以前,所谓的“父母”必须是有血缘关系的加拿大公民父母才能让海外出生的第一代孩子拥有加籍。

举例:老王是加拿大公民,老王的儿子小王在中国出生,老王儿子的孙子在美国出生。只有老王的儿子能够顺延成为加拿大公民。

从现在开始,哪怕是生在海外与加拿大公民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只要在孩子出生时加拿大公民父母具有合法的监护权,也能顺利让孩子拿到加拿大国籍。

毫无疑问,新的政策可以帮助依靠人工受精的加拿大父母建立家庭,特别是LGBTQ群体(即包括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人士)以及有生育问题的夫妇。

这一变化,使得养父母和亲生父母被平等地视为孩子的合法父母。

移民部在推特中强调,通过对“父母”法律定义新的诠释,现在孩子出生时其父母无论是亲生,还是非亲生,都成为孩子法律上的父母,都可以将加拿大公民身份传给第一代在国外出生的后代。

换句话说,华人家庭回中国领养孩子,一旦领养成功,成为法律意义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孩子就可以自动成为加拿大公民。

对于一些家庭来说,这等于简化了孩子的获得国籍之路,是件利好之事。

加拿大移民部通知:

今年外国人签证过期也能留在加拿大,不违法!

这两天,加拿大移民部IRCC不断传来好消息。继前天推出了三项有关学签和毕业工签的临时新规,帮助在留学生能顺利入学和在毕业后顺利申请工签。

昨天又一个重磅消息传来!移民部将延长访客签证、学习签证和工作签证的有效期至今年年底(12月31日)。

也就是说凡是现在人在加拿大的外国公民,无论是访客、留学生还是工作者,即便签证过期了,也可以一直留在加拿大,直至年底!

因疫情被滞留在加拿大的华人朋友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

根据原来的规定,访客签、学签和工签过期后,外国公民只有90天的重新申请。该项临时政策生效后,签证持有人的重新申请被延长了。

因为新冠疫情,大部分外国公民无法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移民部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处理这些申请。

再加上如今各地航空被管制,国际航班大大减少,机票高价难求,造成了很多公民想走却走不了的尴尬局面。

出台这项临时政策,是“无奈“却也是必然。

IRCC规定,凡是签证在2020年1月30日之后到期,并至今人仍留在加拿大的工人、学生和访客可以最晚在今年年底12月31日之前进行重新申请。

在此期间,该临时政策还允许原工签持有人在等待申请结果时,申请“雇主特别工签”(employer-specificworkpermit)。

除此之外,如果持有学签和访客签证的人签证还没过期,但预计在短期内仍会滞留在加拿大的外国公民,可以通过申请“访客记录文件“(VisitorRecord),来延长继续留在加拿大的时间。

另外,IRCC提醒,采集指纹信息的服务恢复之前,申请临时签证暂时都不需要提供指纹识别信息。

所以在申请时,无需缴纳$85加币的指纹采集费,即便系统要求也可以无视。如果已经申请过并缴纳过费用的人,将在签证批复后,收到这笔退款。

总之,相信这项临时政出台后,被迫滞留在加拿大的外国公民可以暂时放下心来,不必担心签证过期的问题,慢慢做打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