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拥有任一欧盟国籍身份的人,即自动成为欧盟公民。欧盟公民身份由1992年签署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提出,并自1993年起生效。欧盟公民身份附属于国家公民身份,赋予其该特定欧盟国家公民权利之外的某些权利。
欧盟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
居住流动性
欧盟人员自由流动的政策指,欧盟公民可在欧盟国家之间自由居住、工作、学习或养老。可在任一您向往的欧盟国家生活。有了欧盟护照,您的“社区”就覆盖整个欧盟。
就业流动性
简言之,欧盟护照让其持有人可以在任一欧盟国家寻求就业,无移民限制。同样,开立、拥有和管理您自己的公司也是完全免费和开放的。
税收多样性
您可以选择对您最有利的税收政策。塞浦路斯就拥有欧洲最具优势的个人和企业税收政策。
医疗和教育的随意性
欧盟公民在28个欧盟国的任一国家,您和您的家人都可享受最好的教育和医疗设施,并享受仅针对欧盟公民的优惠福利。
欧盟公民享有的特殊权利:
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欧盟公民享有欧盟区域的选举权和欧盟议会的被选举权,并享有使用欧盟议会,内阁委员会文件的权利,向议会和巡视员发出请求,向欧盟议会请求的权利。
语言的权利
欧盟公民享有使用其中一种官方语言与欧盟组织联系并获得同种语言回复的权利。
平等公民权利
欧盟公民在28个欧盟国之内享有平等的公民权利,不论国籍,不论肤色,不论语言,不论宗教信仰和性别,都不受国籍歧视。
领事保护的权利
欧盟公民持有效护照,可在欧盟及经济区(欧盟,冰岛,列支敦士登和挪威)和瑞士境内自由流动,无需签证。进入欧盟经济区(EEA)国家时,持带有有效生物识别护照的欧盟公民便可使用自助通道,而无需经由入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