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外汇局公布了今年第6批、共计15起外汇违规案例,其中包括4家银行、4家企业及7起个人外汇违规案例。外汇局在通报中首次披露,对企业外汇违规处罚信息已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个人外汇违规行为已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将相关违规处罚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截至目前,2018年以来,外汇局已经通报了6批、共计130起外汇违规案例。

在此次的通报中,7起个人外汇违规案例包括4起非法买卖外汇案和3起分拆逃汇案,相关个人均被实施了“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如,2014年8月至2016年8月,周某通过地下钱庄多次非法买卖港元,违规金额折合1401.21万元人民币。外汇局对其处以罚款140.12万元人民币,实施“关注名单”管理,并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实施“关注名单”管理、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将加大个人和企业违规成本。外汇局有关人士介绍,2015年起,企业外汇违规处罚信息开始纳入征信系统;2016年起,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在全国上线运行,外汇局对规避额度及真实性管理的个人实施“关注名单”管理。

对个人和企业来说,一旦外汇处罚信息被纳入征信系统,可能影响其办理外汇、信贷等相关业务,银行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一旦发现违规信息,相关业务的审核可能更为严格。

以个人举例来说,如境内多人购汇后汇往境外同一账户,经外管局核实,一旦被定性为分拆逃汇,那么该笔人民币来源人将被外汇局列入“关注名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9号)规定,“关注名单”内个人的关注期限为列入“关注名单”的当年及之后连续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