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四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对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法做了最新的规定。7月4日,联招办于广东教育考试院官网联合招生端口正式发布此文。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对于华侨生资格的界定。

华侨生报考全国联招所需具备的学历资格认证和身份资格认证中,学历资格认证的要求延续了2018年2月9日出台的招生简章:

“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应届生证明/毕业生证明及在校完整成绩单。

而对于华侨生身份的界定,新规如下:

“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截至报名结束日),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也可参加报名。”

将该新规分为两类进行解读:

类型一:持有中国护照,考生及其父母一方皆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性居留权。则:

①考生本人需要在报考之前的连续2年中,在侨身份所在国实际居住累计满18个月。(比如参加2019年考试,2017.3.1至2019.3.1这连续两年中,需要在侨身份所在国居住累计满18个月,以此类推。)

②对于父母一方,不限于考试之前的2年,要求是截止报名结束日前有连续2年累计18个月的实际在侨身份所在国的居留时间。

类型二:持有中国护照,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则:

①考生本人需要在报考截止之前的5年内在侨身份所在国累计居住30个月。(例如考生报考2019年全国联招,则需要在2014.3.1至2019.3.1日这5年中实际累计在侨身份所在国居住30个月,以此类推。)

②对于考生父母一方,需要连续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住30个月,不限于考试之前的5年。

注:所有居留时长的计算方式不再按往年的“每个自然年中居留9个月可视为一年”,必须是连续两年内累计实际18个月的居留时间。

另,于非侨身份所在国的任意居留时间皆不计入计算。

以上为对于2019届华侨学生报考认定的解读,仅供参考,最终审核方为联招办,具体情况以联招办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