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们两周前披露的消息,「塞浦路斯投资计划」(CIP)在经过有关部门细则研讨后于当地时间2月26日正式官宣了,至此传言已久的改例尘埃落定。我们也第一时间拿到了官宣希腊原文,并对关键信息进行了摘录翻译。
经对比,与我们此前披露的修订条款如出一辙,部分细则有调整与深化。以下是官宣重要变化细则翻译参考:
塞浦路斯投资方案:
在提交公民身份申请时,投资者+配偶应持有有效的申根签证。当然,不需要签证前往欧盟成员国的非欧盟国家公民无需满足持有申请签证的这项要求。另外,持有申根签证的要求适用于将提交公民身份申请的投资者的任何成年成员(即父母/成年子女)。
被另一个欧盟国家拒绝的申请人将被排除在塞浦路斯投资项目CIP之外,其申请将自动被内政部拒绝。
投资应在入籍之日后维持5年,而不是3年。
而且,必须为研究和商业创新发展捐款75,000欧元(研究促进基金会)。如果申请人向经认证的创新公司(已获得财政部的相关证书)或经认证的社会企业进行了相当于至少75,000欧元的投资,则本项捐款义务不适用。此外,如果申请人已经根据准则A3(购买/建立/参与塞浦路斯公司/企业),向主要经济产业或第二经济产业(建筑行业除外)或科研和技术、教育、卫生或可再生能源领域中开展活动的公司,进行了相当于这一准则所要求投资金额的20%的投资(即最低40万欧元),则也可以解除这项捐款义务。如果申请人希望作出7.5万欧元以上的捐款,支付的任何超出金额将按其投资金额计算。
必须向土地开发组织(塞浦路斯土地开发委员会)捐赠75,000欧元,为负担得起的(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提供资金。如果申请人希望作出7.5万欧元以上的捐款,支付的任何超出金额将按其投资金额计算。
航运投资可以根据财政部和航运部将共同确定的具体标准予以受理(根据标准A3购买、设立或参与塞浦路斯公司/企业)。
政府债券的投资不再适用于塞浦路斯投资项目CIP。
应由专业外国公司对每个申请人/投资者进行尽职调查和背景调查(这一公司尚未聘用,将在之后两个月内作出决定)。
对于正在施工建造的房产,必须要有规划许可,规划许可应包含在公民身份申请中。
当房产完工时,经项目建筑师签字,必须出示工程竣工证书。如果项目正在施工建造中,相当于价格5%的金额必须保留在一个特殊账户中,或者卖方必须出具相当于价格5%的履约银行担保,以买方为受益人。
如果投资者购买的房产负有抵押,应出具并提交银行豁免。
在五年期间,如果投资者取得财政部的同意,则能够改变其投资。
如果申请人购买的居住房产已经被另一位申请人用于申请,则投资金额将增加到250万欧元。
*如您需要官宣原文或更多详尽信息,欢迎联系我们咨询索取。
一言以蔽之,新修订案就是涨了(增加捐款15万欧,购买已用于CIP的房产需增加投资额50万欧)、长了(投资退出期延长至5年,增加申请程序审批周期变长)、限了(申请人要有申根签,还不能有欧盟任一国的移民拒签纪录,要增加第三方尽职调查报告),对比旧政孰优孰劣,相信大家一目了然。
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两个半月里(75天),「塞浦路斯投资计划」将迎来爆发性的投资申请,包括大批次赴塞浦路斯考察购房或国内直接选房购房的客户,谈不上“洛阳纸贵”,但塞浦路斯的优质房产无疑将“买少见少”,犹豫不决不仅仅是申请最佳时机的流逝,更是错过了丰富可选的优质房源。为此我们呼吁对塞浦路斯房产投资对欧盟公民护照感兴趣的客户朋友们,第一时间与我们联系,让我们全力助您抢搭这一趟优惠宽松的旧政末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