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政府在新一期的加拿大公报(CanadaGazette)法令公告中宣布申请枫叶卡的简化规定,新规定不再需要担保人,不仅申请人不需要找一名有专业的公民作为担保人,没有担保人的申请人,亦不再需要到律师处进行宣誓。

过去不管是第一次申请枫叶卡,或是换领枫叶卡,都必须要有担保人,若无担保人的申请者,必须在律师面前进行宣誓,确定自己提供的资料并无造假,但在新规定实施后,不仅不需要担保人,律师宣誓的部分亦不需要。

公报中表示,修改规定是因为移民部预期每年换卡人潮,将耗费大量移民部的人力,而申请表上要求担保人的部分,经移民部检讨,是否有担保人,并不影响申请人是否合符资格,因此移民部认为是时候将这一部分规定取消。

显示移民部对于处理枫叶卡申请工作,所耗费的庞大人力及物力,已开始进行检讨。通常在公报公告一个月后,若公众并无太多反对意见,即可择日实施。

枫叶卡是在2002年10月15日开始实施,不少已领枫叶卡的人士,均已经到换卡的期限,移民部统计,在2007年至2011年约有60万人需要换卡,等于每年有12万人需要重新换卡。这也是加拿大移民部第一次修改枫叶卡申请规定,如果公报发布后一个月不出现太多的反对意见的话,通常就会择日实施,但这并不代表移民部在审查枫叶卡资格时,不会去了解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

移民部还是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原有的护照,或是出入境纪录证明,来证明申请人在过去五年当中是否曾居住二年,符合居住条件,再决定是否给予枫叶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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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枫叶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