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正式将旧政客户提交申请时间延续到7月15日,下面格理昂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详情!
根据部长理事会于2019年2月13日所作决定,自2019年5月15日起根据塞浦路斯投资计划(该计划)提交申请的投资人必须满足准则A.1(向研究和创新基金会以及塞浦路斯土地开发委员会进行捐赠)。然而,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有的投资人在2019年2月13日之前被告知该计划且不能在2019年5月15日之前提交其公民身份申请。
因此,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部长理事会在2019年5月6日召开的会议上决定,对于已经订立购买不动产协议的投资者-不论是在准则A.2框架范围内(投资房地产、土地开发和基础设施项目)或者在满足在塞浦路斯拥有私人住宅的要求而订立协议-可免于履行以上所述的准则A.1(向研究和创新基金会以及塞浦路斯土地开发委员会进行捐赠),但是购买协议应该在2019年5月15日之前订立并于5月15日(包括此日在内)之前经印花税专员加盖印章。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根据部长理事会的决定,上述豁免将对2019年7月15日(包括此日在内)之前提交的申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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