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内部可靠消息取得,塞浦路斯内政部已经于当地时间2019年2月13日初步通过了“塞浦路斯投资计划(CIP)”新的调整修订案决议。塞浦路斯护照新法案目前基本可以确定的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投资额由原先200万欧,增加50万欧,即调整为250万欧;
2、增加15万欧的政府捐款,其中7.5万欧用于研究和开发的捐赠是强制性的,另须向土地发展组织捐款7.5万欧,以资助经济适用房计划(但此15万是否包含在投资总额的250万欧中,还需最终确认);
3、投资的房产满5年后才可以出售,投资维持期是以入籍之日起计算满5年,而不是此前的3年期;在此5年维持期限内,投资者将能够变更其投资,但前提是获得财政部的同意批准;
4、投资申请者必须持有欧盟申根签证才可申请办理护照。申请其他欧盟国家移民签证而被拒绝过的申请人将被排除在CIP之外;
5、政府将聘用来自于外国的调查公司(尚未确认聘用具体哪一家调查公司)对每个申请人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和背景审查。
6、投资标的增加航运业,同时政府债券将从原先合资格的投资类别中剔除,CIP新政不再适用。
7、新修订案暂定于2019年5月15日正式实施。
以上是我们通过政府内部获取到的CIP修订案信息,由于该修订案仅仅是通过了方向性的决议,具体操作细则仍在商讨完善中,我们不排除会有一些另外的调整或增加,但基本架构可以说是按此进行的。
从上面的修订案中我们可以看出,距离暂定正式实施的日期正好还有3个月的缓冲期,3个月后投资申请者面临的将是资金投入、投资期限、申请程序等方面增加,但如果投资能在缓冲期前尽早完成房产选购、房款税费缴付、文案准备、申请递交等,那么在缓冲期内递交的投资公民申请依旧按照旧政的要求进行审理,同时也意味着赶在新政实施前递交投资申请不仅可以减少申请程序的繁杂(申根签证、背景/资金审查),还可以节省一些不必要的资金投入(投资款增加、额外捐款),以及时间损失(审查收紧申请资料增加、投资期撤出期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