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土地上出生的婴儿将自动获得永久美国公民身份。美国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入籍,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
国务院指出,周四的新规对于增强公共安全、国家安全和美国移民系统的完整性都是必要的。“因为生育旅游产业不仅威胁美国已不堪重负、脆弱的医院资源,并且还充斥着犯罪活动。关闭这一明显移民漏洞将消除这些特有的滥用现象,并最终保护美国免受生育旅游造成的国家安全风险。”国务院声明说。
声明还说:“它还将捍卫美国的纳税人,避免他们辛苦赚来的钱被用来支付与生育旅游相关的直接和间接费用。美国公民权的完整性必须受到保护。”在具体操作上,新规规定,如果美国领事官员确定外国人申请美国签证是准备来美生育,将拒绝签发旅游签证。对赴美寻求医疗治疗的外国人,如果他们不能提供可说服领事官员的理由,比如:没有正当的赴美医疗理由以及没有美国境内的医疗机构或医护人员同意提供医疗治疗的证明,那么领事官员可以拒发签证。换句话说,赴美生育的外国人必须证明他们不止是想在美国生小孩,同时他们还有医疗需要。对医疗需要的人会收到像其他赴美接受医疗的外国人一样对待,必须证明他们有实力付费,包括交通和生活费用。根据皮尤研究中心的分析,2014年,非法移民在美国领土生下的婴儿数量大约27.5万,占全美当年新生儿总数的7%。这个数目在2006年是最高峰,大约37万名新生儿是非法移民所生,占所有新生儿人数的9%。
另外,九成在美国分娩的非法移民,是在分娩前两年多来到美国的。这些数字不包括生育旅行者(指到有“落地国籍”原则的国家生孩子的准妈妈)在美国所生婴儿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