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旅行禁令影响中国学生达10万之众澳前移民官说对华旅行禁令不具法律效力
针对澳大利亚政府自2月1日起发布的对华旅行禁令,澳大利亚普爱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认证移民法专家律师、前移民官顾大卫2月28日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他刚刚从澳大利亚内政部得到消息,不存在支持该入境限制措施生效的声明或文件。顾大卫指出,这意味着在澳大利亚现有法律框架下,澳政府无权下达对华旅行禁令,即该禁令不具有法律效力。
当地时间2月1日澳政府表示,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增加,决定从即日起,所有从中国大陆出境或中转来澳的非澳公民14天内不得入境,澳公民和永久居民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合法监护人或受抚养人)除外,但需自我隔离14天。此后,该旅行禁令分别于2月14日、20日和27日三度延期,正在执行的最新旅行禁令将延长至3月7日。澳总理莫里森27日称,“过去24小时新冠病毒在中国境外的传播速度,正在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处理这一问题的看法”。澳大利亚政府将在一周内再次审核该禁令。
得知对华旅行禁令自2月1日生效后,他依据澳大利亚《1982年信息自由法》中赋予公民和社团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于2月3日向澳内政部提出查看与禁令相关文件复印件的申请。但在时过25天之后,澳内政部拒绝了他查看相关文件的要求,并回复称,“本部门确信该文件并不存在”。
澳政府此次对华启动旅行禁令时,正值南半球夏季放假和国内春节期间。禁令接连延期使得大批中国留学生赴澳或返澳受阻。悉尼大学中国学联主席朱家乐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他从友好社团和留学移民中介朋友处得知,有近70%的中国留澳学生受此次禁令影响无法如期返回澳洲,受影响中国学生初步估算有10万之众。
顾大卫解释说,尽管该禁令从最初启动起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但澳内政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以澳大利亚《1958年移民法》为依据,多次强制取消学生签证、对入境者进行扣留隔离或直接将其遣返回国。
澳大利亚《1958年移民法》第116(1)(e)(i)条规定,如果签证者入澳后可能会对澳大利亚社区带来卫生安全风险,该签证持有者的签证可能会被取消。顾大卫强调,最终签证是否被取消仍需考虑签证持有者的具体个人情况。他说:“签证持有者是否可能给本地社区带来风险,不应简单按照签证持有者是否澳公民或居民、是否为澳公民或居民的配偶或子女,以及是否在2月1日后从中国内地出境或中转来判定。《1958年移民法》第116(1)(e)(i)条没有赋予政府权力去制定一个假想中会为澳洲社区带来卫生安全风险的特定人群类别”。
鉴于入境限制一再延期,不少中国学生被迫选择从泰国等暂未取消中国游客落地签政策的第三国中转,待隔离观察满14+1天后再返澳。2月18日前往并抵达曼谷的朱家乐也是计划绕道第三国“曲线入境”的一员。澳大利亚教育顾问协会市场及沟通总监董乃瑞目前已知在第三国待满14+1天的学生都已成功入境澳大利亚,该协会还在积极与澳教育部和各大高校沟通,希望学校通过加开“暑期班(summerschool)”的形式为学生补齐失去的教学时间,并建议移民局允许因此次旅行禁令而延误毕业的学生获得免费续签的机会。
董乃瑞还建议,仍然滞留在国内的中国留学生,应就延迟入学、推迟上课等事宜与自己学校积极进行沟通。据朱家乐介绍,在由我驻悉尼总领事馆牵头组成的新南威尔士州学联应对小组的积极沟通下,悉尼大学校方已推迟部分中国留学生占比较高的课程的开课时间,并建立特殊VPN线路为其他课程提供网课服务。此外,对于到3月30日仍不能顺利返校的学生,悉尼大学校方将退还学费,并协助其办理一学期休学。
朱家乐则建议说,由于转道第三国存在安全风险和政策不稳定等因素,学联一直建议学生等待新的方案和学校安排。对于决定通过第三国赴澳的学生,朱家乐建议做足防护措施,减少外出,并保持保持良好的心态,做好政策突变时的准备。
顾大卫2月3日向澳内政部提出申请,希望查看从2月1日生效的对华旅行禁令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受访者供图)
澳内政部2月28日回复顾大卫称,“本部门确信(与对华旅行禁令相关的)文件不存在。(受访者供图)
澳大利亚《1958年移民法》第116(1)(e)(i)条规定,如果签证者入澳后可能会给澳大利亚社区带来卫生安全风险,该签证持有者的签证可能会被取消。(受访者供图)
澳大利亚政府自2月1日起决定对所有从中国大陆出境或中转来澳的非澳公民采取临时入境限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