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联盟国家于2月20日通过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就欧盟委员会关于使欧盟共同签证政策现代化的提案达成协议,使规则适应不断变化的安全问题,与移民相关的挑战以及为技术发展提供新机遇。
申根签证(SchengenVisa)是指根据申根协议而签发的签证。这项协议由于在卢森堡的申根签署而得名,协议规定了成员国的单一签证政策。
作为欧洲一体化进程标志之一,1985年德国(西德)、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5国在卢森堡申根镇签署《申根协议》,申根签证宣告诞生。
迄今申根区共有26国,包括22个欧盟成员国(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及瑞士、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4个非欧盟成员国。
据此协议,任何一个申根成员国签发的签证,在所有其他成员国也被视作有效,而无需另外申请签证,而实施这项协议的国家便是通常所说的“申根国家”。
这次欧盟申根签证带来什么新变化?
提前签证申请时间
旅行者可以在计划旅行之前最多6个月,而不是目前的3个月,而在大多数情况下直接从其居住国家提交申请。申请人可在网上填写、提交乃至签署申请表;
有效期较长的多次入境签证
由于引入共同的强制性规则,持有正常历史签证的旅客可以获得多次入境签证,统一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最短为1年,其后可随申请人申请次数递增年限最长曾至5年,以节省申请人和会员国的时间和成本;
签证费用将增加
委员会表示鉴于过去几年的处理成本显着增加,签证费将适度增加,从60欧元增加到80欧元,从而配备足够的领事馆工作人员,确保更强有力的安全检查,IT设备和软件的升级,为签证申请人带来更多便利;
改善重新接纳方面的合作
方案拟将申根签证与一国重新接纳非法移民情况“挂钩”,即一国是否与欧盟合作重新接纳被遣返的非法移民,将影响该国申根签证处理情况,包括处理时间长短、签证有效期限、签证费用高低等。
欧盟理事会当日发布公告,通报正式批准改革方案;将等待欧洲议会批准。如果获批,新规将在正式颁布后的半年付诸实施。
“商定的变更将使合法旅行者更容易获得签证来到欧洲,促进旅游,贸易和商业,同时加强安全并减少非正常移民风险。”委员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