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入境
希腊是《申根协议》成员国。持因私护照的中国内地居民赴希均需提前办妥签证。
希腊驻上海总领馆领区包括上海市和山东、江苏、安徽、浙江和江西五省,希腊驻广州总领馆领区包括广东、福建、海南三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目前,除北京、上海、广州外,希腊新增了长沙、成都、重庆、昆明、沈阳、武汉、西安、杭州、南京、济南、深圳、福州签证申请中心。
因私普通护照持有者户籍所在地为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江西、上海或持有上述五省一市居住证的,可到希腊驻上海总领馆领区内就近的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
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福建、海南三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持有上述三省一区居住证的,可到希腊驻广州总领馆领区内就近的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
户籍所在地为上述省区市之外的申请人,请到上述两个希腊驻华总领馆领区外就近的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签证申请。
持香港或澳门特区护照的中国公民可免签入希,停留期为三个月。
中国公民入境希腊后,一般情况下当地机构是不予办理签证延期的,确实有急病就医、诉讼等紧急情况,需要超期停留的,应在签证到期前20天亲自向所在地的外国人事务局(AliensBureau)或外国人事务中心(AliensCenter)提出申请。
申请签证延期,必须保证每人每天至少50欧元的生活费。
海关防疫
如随身携带超过1万欧元(或等值的其他货币)的现金应申报,不按规定申报将有可能被没收,并以洗钱或资助恐怖主义活动的罪名被起诉
非欧盟国家公民可免税带入希腊的烟酒数量限制为:200支香烟或50支雪茄或250克烟草;1升高度酒(22度以上)或2升低度酒(22度以下)或4升葡萄酒或16升啤酒。
另外,从希腊出口古董的限制非常严格,必须持有希腊文化部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书
以移民为目的的入境者应向希腊驻外使领馆申请D类长期签证,入境后应在签证失效前向居住地的市政机构递交居留申请。
希腊的居留种类主要有:雇员居留、投资居留、特殊居留(如学习、职业培训、学者交流、常驻外交官成年子女等)、家庭团聚居留、长期居留等。
居留入籍
成年人在希腊合法居留7年以上或与希腊公民结婚后育有孩子并在希腊居住3年以上的,近10年无犯罪记录,掌握希语,并提供参与希经济社会生活的文件,可申请入籍。
递交入籍申请后,由入籍委员会判定是否具备入籍条件。如申请被拒,1年后才能再次递交申请。
2013年4月,希腊政府为吸引外国投资,刺激房地产市场,针对非欧盟国家公民推出“购房赠居留”政策。
具体内容为
如一名非欧盟国家居民在希腊拥有或计划拥有价值不低于25万欧元的房地产,或签订了至少10年期的酒店式公寓或度假公寓租赁合同,且租金总额不低于25万欧元,即可与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一起申请有效期为5年的希腊居留许可。
5年后,只要购房者仍然拥有或继续租赁该处房产,居留许可即可再延续5年,更新次数不限。
持有该类居留许可的购房者每6个月可以在其他申根国家停留最多3个月时间。但无论购房者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均不得在希腊工作,也不得申请希腊国籍,可以享受公共教育,但不享受公共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