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经济方面的原因是比较常见的原因之一,主要是因为是申请者无法证明,自己进入美国后不会成为美国公众的负担。每个签证申请人需要以不同的方式来证明自己拥有足够的经济来源,或在美国已经找到合法的工作,或以其他种种方式来证明自己的财力状况。

其次,政治及违反移民法规方面的原因,比如对美国政府心怀不满的人,或是交换访问学者离开美国后,在中国居住时间未达两年以上的,以及编造不实文件企图骗取签证者会被拒签。

然后,依照美国的移民法的规定,触犯刑法者不能获得进入美国的入境签证。但并非所有的刑事犯罪者都没有资格取得,在某些情况下,美国公民或是永久居民的配偶或子女以及父母则可以不受此条法律的限制。申请人如果因此项原因而遭到拒绝,应当通过移民律师寻求必要的帮助。

第四是申请手续方面的原因。申请人因不能提供必备的证明文件,或提供的各种证明不正确或不完备,或者是因为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相符合,或者仅仅因为签证官员申请人进入美国的目的发生怀疑,而申请人又不能有效地解除这种怀疑而遭拒。

最后,任何年满16岁的申请人,如果不能阅读或理解任何一国文字或语言,也会遭到拒绝发给签证。这里的任何一国文字或语言,并不是单指英语,包括中文,如不能看懂中国的文字或是用中文表达自己的意思,则不能取得入境签证。生理方面,艾滋病患者或者是肺病患者及其他易发生传染病症的患者、酗酒者等也会被拒。

总体来说,美国虽然是一个移民国家,每年都吸引大量的外国移民,但仍然对许多申请加以限制。有时即使申请人符合条件,也会拒绝发给签证。拒发签证的原因,除因法律规定不能发给签证的原因外,多是因为证件和手续不足而引起的。有时领事馆也发给书面通知,告之拒发签证原因,指明应补办的手续,待被齐仍可发给签证,领事官员往往会提供一些善意的意见,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补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