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居香港,主申请人、配偶以及11周岁以上的子女可在第一次拿到签证时,同时申请拿到香港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11周岁的子女则须等到11周岁生日后的30天内登记领取香港身份证。如果孩子适逢在香港以外的地方,则须在返港后的30天内提出申请。
申请香港身份证需准备哪些证明文件?
格理昂移民专家介绍,申请人必须由父母、母亲或合法监护人陪同办理申请手续。陪同办理申请手续的父母或母亲,须出示其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或香港身份证。如由合法监护人陪同申请,该监护人须出示其有效旅行证件、护照或香港身份证及可证明其监护权的文件。
如果申请人是在香港出生,在办理手续时须出示以下属于本人的文件正本:
1、出生证明书;
2、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有效旅行证件、护照等)或最近的学校证件(须贴有照片并经学校盖印,例如学生手册或学校记录卡);
3、以前的身份证(如有的话)。
如果申请人并非在香港出生,则须出示以下属于本人的文件正本:
1、出生证明书;
2、单程证(只适用于持单程证由内地来港的新抵港人士);
2、有效旅行证件、护照、入境证或誓章,以确认申请人在香港的居留身份;
3、以前的身份证(如有的话)。
申请流程
1、拿号
如果申请人提前预约了办证时间,可告知办事处的接待职员有关预约时段及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或出示预约确认通知书;
如果未提前预约,须向接待处领取筹号及申请表格。在等候登记员接见期间,可小心阅读及填妥申请表格。
2、第一次递交申请表格、证明文件,录指纹—拍照;
3、第二次递交申请表格、证明文件,再次录指纹,批核主任会给申请人发一张申请身份证收据。申请人无须缴费。凡年满11岁或18岁的人士,以及新抵港人士首次登记身份证,费用全免。
领取身份证
处理身份证申请的时间一般约需10个工作日(周六及公众假期除外),为申请人领取身份证的父母、母亲或合法监护人,应在申请身份证收据上指定的领证期限内亲身或授权代表前往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