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须满足下述条件中的至少三项:
1.在所在领域内,获得过省级、国家级或国际性奖项;
2.有专业协会会员资格协会;
3.专业刊物或主流媒体报道过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或在其专业领域内的成就;
4.曾经以个人或组员身份担任评委,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在学术研究,艺术,体育及教育领域,曾经做出独创性、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所属专业领域的国内国际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学术文章等;
7.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或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举办作品展览或其他展示活动;
8.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或其他重要职务(需要全国范围内或专业领域内);
9.在相关领域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他同行;
10.在表演、艺术上获得商业方面的成功。